一、 新三板掛牌條件
1、 依法設立并存續滿兩年
2、 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 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 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 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6、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股權轉讓限制規定
1、發起人持股的轉讓限制
2、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轉讓限制
3、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東持股轉讓限制
4、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
5、對掛牌前十二個月內增資部分股份的轉讓限制
6、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發起人轉讓股份限制
7、掛牌公司發行新股的轉讓限制
8、并購重組中收購人獲得的股份轉讓限制
9、因非轉讓原因獲得的股票轉讓限制
10、自愿限制(承諾限制)
三、新三板定向增發與股權激勵
1、定向發行
2、股權激勵方式通常模型
四、新三板掛牌法律問題要點
1、可能影響掛牌的問題
2、關聯方的認定
3、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4、實際控制人的認定
5、社保、公積金的合規性問題
6、勞務派遣的合規性問題
7、獨立性問題
五、 新三板掛牌流程
1、初步盡調:確定該企業是否有影響掛牌的無法克服的障礙。
2、簽訂掛牌服務協議
3、盡職調查
4、整改(券商立項)
5、股份制改造
6、申報材料準備
7、券商內核
8、股轉系統審核
9、掛牌交易